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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施工自行招标备案
前置审批事项名称: 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或备案文件
类别: 前置审批
前置审批实施部门: 发改部门
审批事项名称: 建设工程施工自行招标备案
审批事项实施部门: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
行使层级: 市级和区级
设定前置审批的法定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九条
备注:
主办:厦门市委、市政府 承办: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:厦门市信息中心 闽ICP备0600429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