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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全区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(不包含城市管网)保护的监督工作
子项名称: 负责全区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(不包含城市管网)保护的监督工作
类别: 行政监督检查
实施主体: 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
行使层级: 区级
实施依据: 《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<厦门市海沧区(海沧台商投资区)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>的通知》
备注:
主办:厦门市委、市政府 承办: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:厦门市信息中心 闽ICP备06004296号